前 言
浙江省历史悠久、文化灿烂、山青水秀,是全国重点旅游省份,拥有丰富多彩的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旅游产业已日益成为我省国民经济的支柱行业。但是,由于历史和观念上的原因,我省旅游统计一直沿袭着旧的传统的指标体系,统计的范围和统计指标的设置已远远跟不上旅游产业的发展步伐,因此,建立一套中国特色的旅游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全面反映旅游产业的发展现状、结构和变化趋势,以及旅游产业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影响和作用,是当前迫切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重要课题。
由于旅游产业本身所具有的特殊属性,其范围的界定也众说纷纭,没有一个成熟通用的定义。本课题围绕“吃、住、行、游、购、娱”这旅游六大要素,以第三产业中的相关行业为主,把与旅游活动密切相关和一般相关的部门进行归并,形成一个较符合客观实际的旅游产业的概念。
在产业界定的基础上,本课题提出了旅游产业的统计指标体系,并遵循与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相衔接、体现旅游产业的自身特点、反映旅游产业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变化情况、有利于国际、国内主要城市之间的比较、有利于统计资料的采集和调查的实施等原则,设计了总量指标、基本状况指标、经济效益情况、旅游接待能力、旅游设施情况等五大部分指标,并对其中一些指标资料的取得做了详尽的说明,形成了一个较完整的旅游产业指标体系。
根据本课题所提出的旅游产业界定以及指标体系,可以测算出旅游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程度,较好地反映旅游产业的整体发展水平以及发展潜力,填补了我省在旅游产业统计方面的空白。
本课题由浙江省旅游局、浙江省统计局、浙江省财政厅三家单位的有关人员历时半年时间完成,在本课题的调研过程中得到了国家旅游局、上海市、江苏省、云南省等兄弟省市旅游局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课题组表示衷心感谢。由于是第一次搞这样的课题,再加上课题组成员水平所限,里面难免会有这样那样的不足,望给予指正,以便我们今后进一步完善。
课题组组长:纪根立
二00二年三月
课题组成员:
课题组组长: 纪根立 浙江省旅游局局长
课题组副组长:张志顺 浙江省旅游局副局长
梁普明 浙江省统计局副局长
成员: 肖 歌 浙江省旅游局规划发展处处长
朱红炜 浙江省财政厅外经处处长
沈 毅 浙江省统计局外经贸易处副处长
张雄文 浙江省旅游局规划发展处旅游管理硕士
张 卫 浙江省统计局外经贸易处统计师
郑可青 浙江省财政厅外经处经济师
浙江省旅游产业统计及对国民经济贡献研究
随着世界经济的全面增长,人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被称为“朝阳产业”的旅游业日益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重视并得到迅速发展,世界旅游组织指出,20世纪90年代后期,世界旅游业已超过石油、汽车等产业成为第一大产业。进入新世纪后,经济全球化等世界发展基本趋势将为具有文化和经济双重属性的旅游产业提供更好的发展机遇和更新的拓展空间。
浙江省历史悠久、文化灿烂、山青水秀,素有“丝绸之府、鱼米之乡、文物之邦、旅游胜地”的美誉,是全国七个重点旅游省区之一,拥有丰富多彩的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各具特色的民族风情、五彩斑斓的文化艺术、亚热带风光以及一些观赏性较强的工业、农业、科技项目,旅游资源丰富。2000年全省旅游总收入达到473亿元,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7.9%,旅游产业已日益成为我省国民经济的支柱行业。但是,由于历史和观念上的原因,我省旅游统计一直沿袭着旧的传统的指标体系,统计的范围和统计指标的设置已远远跟不上旅游产业的发展步伐。因此,建立一套中国特色的旅游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全面反映旅游产业的发展现状、结构和变化趋势,以及旅游产业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影响和作用,是当前迫切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旅游产业的界定
长期以来,无论是计划管理还是统计,一直沿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对国民经济各部门依据基层单位所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同质性划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这种同质性的界定变得越来越困难,如旅游业,若对照标准的行业分类,其中的“旅游业”这一栏目仅指旅行社和旅游公司的经营活动。如果说旅行社所提供的服务是旅游业的起点,那么,随之而形成的一系列商品和服务链所涉及的行业之多、其乘数效应之大,决不是旅行社一个行业及其为数不多的直接收入所能反映的。当人们倡导发展旅游业时,决策部门须研究规划的绝非单纯地多成立几家旅行社,而必须充分考虑适应不同旅行者和旅行目的的交通通讯能力、食宿接待质量,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建设和管理,能引起购买欲的商品和服务等。这就是说要正确、全面地估价发展旅游业对于国民经济增量的贡献,至少须将上述直接相关的方面纳入统计核算范围。
旅游产业发展到今天,已经不再是过去人们传统观念上的纯粹观光型旅游,而是集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商务会展、购物娱乐、节庆活动等多种活动为一体的综合性较强的行业。它不同于传统意义下的“所有生产相同产品的单个企业的集合”。旅游者需求的多样性,决定了旅游产业的产品也同样具有多样性,包括食、住、行、游、购、娱等各个方面,旅游产业对经济发展的综合效应也涉及上述相应领域。当今几乎大部分行业都与旅游业在经济上产生直接或者间接的联系,如已成为时尚的生态农业旅游、现代工业旅游以及正在开发中的深海旅游和太空旅游等。
由于旅游产业本身所具有的特殊属性,其范围的界定也众说纷纭,没有一个成熟通用的定义。根据国家旅游局的定义,旅游者是指任何一个到他(她)惯常环境以外的地方去旅行(离开惯常居住地10公里以上,出游时间超过6小时以上),连续时间不超过12个月,其旅行的主要目的不是通过所从事的活动从访问地取得报酬的人。在访问地过夜的旅游者称为过夜旅游者,不过夜的称为一日游旅游者。参照这一定义,来浙旅游者包括境内、境外来浙江旅行、参观、探亲、访友、考察等人员以及来浙作短期居住的从事经济、文化、体育、教育、宗教等活动以及参加各类会议的国内、外人员。从服务于旅游者的特色来看,旅游产业主要属于第三产业,是各服务部门为境内、境外来浙江的旅游者提供的餐饮、住宿、交通、购物、邮电通讯、文化娱乐、医疗卫生等各种服务的集合。因此,我们认为,旅游产业的界定应紧紧围绕“吃、住、行、游、购、娱”这六大要素,以第三产业中的相关行业为主,把与旅游活动密切相关和一般相关的部门进行归并,形成一个较符合客观实际的旅游产业的概念。
具体包括:
1、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指各类交通运输业中的客运部分以及行李托运、搬运、寄存等为旅客服务的活动,通信业中为旅游者服务的部分。
2、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
指批发、零售贸易企业和餐饮业企业为旅游者服务的部分。
3、金融、保险业
指金融、保险企业为旅游者服务的部分,如外币兑换及航空保险等。
4、社会服务业
指市内公共交通业、园林绿化业、自然风景管理等公共设施服务业和居民服务业、租赁服务业、旅行社和旅游公司、旅馆业、娱乐服务业、信息、咨询服务业,广告、计算机应用服务业等活动中为旅游者服务的部分。
5、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指各类医院、疗养院、专科防治所(站)、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所(站)、药品检验所等卫生部门以及体育、社会福利保障等部门活动中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部分。
6、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指各类大专校和各类艺术团体、剧场、音乐厅、美术馆、博物馆、图书馆、出版、新闻等文化艺术业行业,以及广播电台、电影院、影视俱乐部、电视台等单位的活动中为旅游者服务的部分。
7、其他:主要指仅为旅游者服务或仅开展旅游活动,但组织形式依附于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的企业的活动。如供旅游者参观、访问、休闲、娱乐、购物等的农场、果园、林场、畜牧场、渔场,以及为旅游者提供各类服务的农、林、牧、渔服务业、 旅游商品的制造和销售等。
二、旅游产业统计方法研究
(一)、基本原则
旅游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在设计总体上应能够全面客观反映浙江旅游产业的发展变化情况,并符合我国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要求。具体要遵循以下原则:
1、要与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相衔接
旅游产业经济核算是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一部分。因此要把旅游产业增加值作为指标体系中的核心指标,在总量上反映旅游产业的经营规模及其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
2、要能够体现旅游产业的自身特点
作为描述旅游产业经济发展变化的依据,统计指标体系应能够反映旅游产业的特点,主要是旅游总收入、旅游外汇收入、国内旅游收入、境内外来浙旅游者人数等
3、要反映旅游产业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变化情况
反映旅游产业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综合指标,主要有旅游产业劳动生产率、旅游产业资金利税率、旅游产业增加值利税率、旅游产业对国民经济增长的拉动率等。
4、有利于国际、国内主要城市之间的比较
旅游产业已经在国内外得到广泛的重视与发展,为便于借鉴国内外旅游业发达城市的经验,开展相互间的比较研究,统计指标体系的设计应在满足地方核算需要的同时,要尽可能符合国际、国内各主要城市的旅游统计惯例。
5、有利于统计资料的采集和调查的实施
要充分利用现有旅游行业的资料和相关部门的统计、会计和业务资料,以及已经开展的抽样调查的资料,采用系数推算等方法,结合重点调查、典型调查,尽可能达到数据的全面、准确。
(二)、旅游产业统计指标的主要内容
1、总量指标:
(1)、旅游产业增加值:
(2)、旅游产业对全省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
(3)、旅游产业利税收入
(4)、旅游产业对全省财政收入的贡献率
2、基本状况
(1)、旅游总收入,包括旅游创汇收入和国内旅游收入;
(2)、旅游者人数,包括境外旅游者人数和国内旅游者人数;
(3)、旅游产业总产出
(4)、旅游产业劳动者报酬
(5)、旅游者人均消费支出;
(6)、旅游者平均在浙逗留天数。
3、经济效益情况
(1)、重点宾馆、饭店经济效益情况:包括营业收入、费用、利润、上交税金、资产、负债、劳动工资等指标。
(2)、重点旅行社经济效益情况:包括营业收入、费用、利润、上交税金、资产、负债、劳动工资等指标。
4、旅游接待能力、旅游设施情况
(1)、全省旅馆数,其中星级宾馆数;
(2)、旅馆床位数,其中星级宾馆床位数;
(3)、旅行社家数
(4)、空中客运航线(条)
(5)、营运出租车(辆)
(6)、营运公交车(辆),其中旅游专线的公交车(辆);
(7)、主要旅游区点(个)
(8)、娱乐场所(家)
(三)、旅游产业统计指标的核算原则和范围
由于旅游产业跨越多个产业部门,其经营成果已经分别被相应部门所包容,为全面反映旅游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在不打破现行国家规定的前提下,对旅游产业总量指标采取双重分组的办法,即把旅游产业的总量指标从各个相应的部门中分离出来,以满足经济分析和宏观决策的需要。因此,旅游产业总量指标作为一组分析指标,不宜将现行各行业的有关数据简单加总,以免重复计算。
1、旅游产业增加值
指旅游产业各部门在一定时期内为境内外旅游者提供商品和服务所形成的增加值。旅游产业增加值的核算,以基本统计单位为原则,对多种经营的单位,则要根据其业务资料将其增加值分解为各相应行业的增加值。如一个宾馆同时拥有客房、餐饮、出租车、文化娱乐业务及其他业务,在核算增加值时要根据各种不同的系数分别计算增加值,然后分别归类于不同的行业,旅馆业增加值,餐饮业增加值,公用事业增加值等。
2、旅游产业总产出
是指旅游产业部门在一定时期内为旅游者提供的商品和劳务总量的价值。它反映一定时期内整个旅游产业的经营规模。旅游产业总产出分为中间消耗和增加值二大部分。中间消耗包括旅游产业各部门的各种物质消耗(如原材料、燃料、动力、办公用品等)和劳务消耗(如利息支出、广告费支出、交通邮电费支出、房租支出和其他服务性支出等)。
3、旅游产业资产
指旅游产业各部门在经营过程中应按比例分摊的年末资产占用量之和。包括固定资料和存货资产应分摊的占用额。由于旅游部门不是一个单独的产业部门,所以其资料应通过相关产业部门的比例系数加以推算。
4、境外旅游者人数
是指来浙观光、度假、探亲、访友、就医、疗养、购物、参加会议或从事经济、文化、体育、宗教活动的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
5、国内旅游者人数
是指来浙从事参观、游览、度假活动的(包括外出探亲、疗养、考察、参加会议和从事商务、科技、文化、教育、宗教活动过程中的旅游活动)的我国大陆居民。
6、旅游外汇收入
旅游外汇收入又称为境外旅游者总支出,指境外旅游者在浙旅游过程中支付的一切旅游支出以及其为家人、亲友购买的纪念品、礼品等方面的支出。但不包括为商业目的购物、购买房、地、车、船等资本性投资或对亲友、公共机构的捐赠。计算旅游外汇收入可采用支出统计法,对境外旅游者进行在浙支出情况抽样调查其人均支出,然后用人均支出乘以旅游者人数得出全省旅游外汇收入。
7、国内旅游收入
是指国内旅游者在浙旅游期间支付的一切旅游开支。该指标与旅游外汇收入一样,也是由抽样调查所得出的人均花费数乘以国内旅游者人数而得到。
(四)、旅游产业总量指标的调查方法
第一、收集和计算旅游产业各部门的总量指标
以全省统计资料为基础,整理出当年旅游产业界定范围内的各产业部门的总量指标,其指标包括总产出、增加值及要素构成(劳动者报酬、利润、税金、固定资料折旧、其他)、固定资产年末占用数、流动资产年末占用数,年末就业人数、旅游者人数、旅游者平均逗留天数。
各产业增加值核算以分配法为主,即以各行业会计核算资料中的工资及福利费、营业税金、营业利润、固定资料折旧当年提取数和其他项目加总而成。总产出计算主要依据旅游产业部门的毛收入(营业收入)和应交增值税,即总产出等于营业收入加上应交增值税。
第二、对来浙旅游者进行定期的抽样调查
主要对来浙旅游者的构成、目的、逗留天数、旅游消费支出及构成等内容进行抽样调查,以推算全省旅游产业总收入及构成情况。
第三、确定各产业部门中旅游相关部分的系数
各产业部分中旅游相关部分系数是指该产业中旅游产业的成果与该产业总成果的比值。首先利用各产业的全省统计、财务、业务资料得到相应各个产业的总成果,其次通过对旅游者的抽样调查资料进行放大推算出对应产业中旅游相关部分的成果,以求得各产业部门中旅游相关部分的系数,由此推算出旅游相关部分的增加值、总产出、资产占用额、就业人数等总量指标。
对于各产业部门中旅游相关行业所占比重很小,并限于抽样调查局限性而难以取得准确数据的,一般采用典型调查和总量推算的方法。
对于某些部门内各个业务分支中旅游相关部分的成果比例悬殊的情况,应对其系数进行适当的调整。如邮电服务业中旅游者消费具有以长途电讯为主,邮寄信函较少的特点,而在邮电通讯业中,长途电讯业增加值率较高,固定资产占用较多,就业人数较少,因此需对邮电通讯业的增加值、资产占用、就业人数作相应调整。
第四、 全省旅游产业总量指标的计算
将旅游产业中各部门的旅游相关部分的总量指标加总,便可计算出全省旅游产业的总量指标。
三、实证分析:
根据以上旅游产业的概念、范围和产业界定,我们根据有关统计资料和相关财务资料,对旅游产业的一些数据进行了测算,并以此对我省的旅游产业发展现状作一分析。
(一) 游产业整体上呈快速发展的势头。
据测算,2000年浙江省旅游产业增加值为257.88亿元,占全省GDP的比重为4.3%,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按可比价格计算,比1999年增长16.4 %,比全省GDP增幅高5.4个百分点,比第三产业增加值增幅高4.5个百分点。这表明我省旅游产业呈现快速发展势头,具体表现为:
1、旅游人数不断增多,旅游收入增长加快。2000年浙江省接待入境旅游者112.59人次,比上年增长18.8%,接待国内旅游者5870万人次,增长15.1%,自1995年以来已6年连续保持快速增长。全省旅游总收入达到472.7亿元,比上年增长14.7 %,其中国内旅游收入430.3亿元,比上年增长14.7%,是 1995年的2.1倍。
2、旅游景点设施不断开发完善,旅游收入明显增加。到2000年全省已拥有11个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42个省级风景名胜区及一大批市县风景名胜区。总面积达到4300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地面积的4.3%,其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数量居全国第一。到2000年底,全省共有旅游涉外饭店494家,拥有客房59037间,分别比1995年增长2.4倍和1.7倍。近年来,我省用于旅游业的建设投资明显增加,全省“九五”期间,城镇以上单位用于旅馆业、旅行社的投资达70亿元,比“八五”时间增长近1倍。并形成了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内资外资一起上的投资格局,走出了一条具有浙江特色的“政府主导、市场运行、社会参与”的发展新路子。
3、传统旅游业不断发展,新兴旅游项目蓬勃兴起。近年来,我省不仅发展传统的观光旅游,而且根据我省旅游资源特点和不断变化的旅游需求,注重大力发展休闲度假、商务会展、节庆活动等各种综合型旅游项目,重点建设了一批具有鲜明特色的旅游度假区,成为人们休闲度假的好去处,如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年接待游客已超过了300万人次,特别是近年来我省各种类型的节庆和会展旅游蓬勃兴起,如杭州西湖博览会、宁波投资贸易洽谈会、钱江观潮节,舟山国际沙雕节等等,不仅促进了地方经济建设的发展,而且多层面地展示了浙江独特的旅游资源、多渠道的吸收国际国内游客,成为我省旅游产业发展的新亮点。
(一) 旅游产业在结构上呈多元推动、并举发展的格局。
在旅游产业持续、快速增长的同时,旅游产业结构不断转变升级。目前我省旅游产业已形成了饭店旅馆业、旅行服务业、旅游交通业、旅游餐饮业、旅游娱乐业、旅游商品购物和
景区管理业在内的综合产业体系,呈现多元化的发展格局:
1、吃、住、行仍占主导地位,是旅游产业的主要收入来源。“吃、住、行、游、娱、购”是旅游业的六大构成要素 ,根据对我省国内旅游者花费情况的抽样调查,吃、住、行这三大要素花费占总数的60%以上,见表1:
表1:国内旅游者在浙江人均花费构成(%)
年份 餐饮 住宿 长途交通 市内交通 景区游览 娱乐 购物 邮电通讯 其他
1999年 20.0 28.9 17.3 2.6 7.7 5.9 12.5 1.0 4.1
2000年 18.0 27.5 16.1 2.1 6.5 5.7 16.0 0.9 7.2
增减 -2.0 -1.4 -1.2 -0.5 -1.2 -0.2 3.5 -0.1 3.1
表中数据表明,尽管吃、住、行的花费比重很高,但已呈下降趋势,这主要与国内旅游接待设施越来越多、竞争日趋激烈,导致价格下降有很大关系。值得注意的是,2000年国内旅游者在我省旅游购物增长较快,这表明我省在旅游产品开发、促销等方面已初见成效,但即便如此,其花费比重仍只有16%,这说明旅游产品在我省还有很大的开发潜力。
从2000年我省旅游收入看,来自旅馆业、旅游交通业、旅游餐饮业的收入共338.83亿元,比上年增长21.3%,占全部旅游收入的67.1%。
1、旅游产业增加值看,旅馆业、旅游交通业是旅游产业增加值的主要创造者。作为旅游产业的主体行业,旅馆业、旅游交通业具有举足轻重的主导地位。据测算,2000年全省旅馆业增加值为52.31亿元,比上年增长22.4 %;旅游交通业增加值为56.22亿元,增长15.4 %,两者占旅游产业全部增加值的42.1 %。(见表2)
表2:浙江省旅游产业增加值分行业情况
1999年 2000年 2000年比1999年增长(%)(按可比价计算)
增加值(亿元) 比 重(%) 增加值(亿元) 比 重(%)
旅游产业旅馆业 旅游交通业 旅游餐饮业 旅游商品贸易业旅行服务业
景区管理业娱乐服务业其他
219.06 100.0 25.7 100.0 16.4
42.33 19.3 52.31 20.3 22.4
46.86 21.4 56.22 21.8 15.4
27.84 12.7 33.75 13.1 21.8
29.03 13.3 38.37 14.9 33.5
8.93 4.1 10.44 4.0 15.8
11.31 5.2 13.49 5.2 18.1
8.86 4.0 10.83 4.2 21.0
43.90 20.0 42.47 16.5 -4.2
由此可见,旅馆业、旅游交通业、餐饮业、商品贸易业对旅游产业的经营活动和效益变化具有较大影响。
1、从旅游产业增加值要素的构成看,增加值中主要是劳动者报酬。从2000年旅游产业增加值测算情况来看,劳动报酬为143.07亿元,占全省旅游业增加值55.5%,固定资产折旧为60.95亿元,占23.6%,生产税净额为14.78亿元,占5.7%,营业盈余为39.08亿元,占15.2%。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目前旅游产业基本是劳动者个人得大头、经营部门得中头、国家税收得小头的分配格局。同时也表明旅游产业属于微利行业,市场竞争十分激烈。
(三)旅游产业对国民经济部门的拉动作用较大,发展潜力十分巨大。
由于旅游产业不仅仅是传统意义上的服务业,也不是一般的第三产业 ,而是关联度高、带动力强的综合性产业。它在国民经济和第三产业中处于一个产业群的核心地位,发挥着带动其他产业发展的核心作用。旅游业的关联带动作用,不仅体现在直接为交通运输、宾馆餐饮、商品贸易、景区景点带来客源和市场,而且间接地带动和影响农业、工业、城建、文化等行业发展,进而还能刺激金融、保险、信息等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据测算,旅游产业每增加一万元的产出,可直接或间接带动全社会总产出3.02万元,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十分明显。因此发展旅游产业对于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特别是促进居民消费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国际经验表明,人均年收入500~800美元是国内旅游的急剧扩张期,目前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年收入已高于500美元,而我省已超过1000美元。浙江旅游资源丰富,作为经济大省,大力发展旅游产业的条件和环境已基本成熟。从总体上看,目前我省旅游产业还处于发展阶段,旅游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还不到5%,而发达国家主要旅游城市大多已超过10%,发达国家国内旅游收入中“吃、住、行”与“游、购、娱”基本上各占一半,而我省旅游业中“游、购、娱”的比重仅为29.5%。由此可见,浙江旅游市场发展潜力巨大,前景看好。